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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验厂须知: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履行劳动合约?

人气浏览: (2976) 发布时间: [2020-05-14]

        很多人都知道,签订劳动合约是为了证明劳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,但是,有些情况下,是可以终止履行劳动合约的,验厂之家网专业的验厂咨询、验厂辅导、验厂培训辅导机构,遍布国内外,帮助上万家企业工厂通过验厂,因为验厂审核标准与劳动法规有一定的关系,所以,我们很了解劳动法规,下面就由深圳市创思维-验厂之家网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终止履行劳动合约的情况。

         终止履行劳动合约的情况如下:

        1.合约期满者,惟属于本法第192条第6项规定者除外。
        2.已完成合约规定的工作者。
        3.劳资双方协调终止履行合约。
        4.依本法第 187 条规定,完成社会保险费规定缴交时间及享受退休金年龄条件的劳工。
        5.依据法院生效的判决或决定书,被判处监禁或死刑,或禁止担任劳动合约上所列工作的劳工。
        6.劳工死亡,被法院宣告丧失民事行使能力、失踪或死亡者。
        7.雇主为个人死亡,被法院宣告丧失民事行使能力、失踪或死亡;非为个人的雇主进行终止劳动合约者。
        8.依据本法第125条第3项规定被处以解僱纪律处分的劳工。
        9.劳工依本法第37条规定单方中止劳动合约者。

        10.雇主依本法第38条规定单方中止劳动合约;雇主因企业变更经营结构或技术,或由于产生经济问题,或由于企业、合作社进行合并、并入、分立、分割而解僱劳工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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